- 法治保障是红利兑现的前提
- 公平竞争重在准入与采购落地
- 融资支持要打通最后一公里
引言:政策红利不是自动到账
2025年5月20日,《民营经济促进法》正式施行,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。对上海民营企业而言,这部法律的意义不在于条文本身有多新,而在于它把过去分散在各类文件中的支持措施上升为法律义务,让“公平竞争”“平等保护”有了可援引的依据。但政策红利从来不是自动到账的。法律给出的是框架,企业要做的,是把框架拆解成可执行的路径。上海作为民营经济活跃度高的城市,政策落地的速度和质量,直接关系到企业能否真正受益。
一、法治保障:把“平等保护”变成可操作的权利
《民营经济促进法》明确规定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,以及行政机关不得违约毁约、不得拖欠账款等要求。对上海民企来说,这意味着两件事:一是遇到隐性壁垒时,有了更明确的法律依据;二是政府部门的履约行为受到更大约束。具体操作上,企业应重点关注三个环节:合同履约,尤其是与国有单位、园区平台之间的合作协议,要留存完整证据链;账款回收,法律对拖欠账款有专门规定,企业可据此主张权利;合规经营,法律保护的是合法经营主体,企业自身治理越规范,越能有效援引法律保护。上海近年来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,民企不妨把法律条文转化为内部合规清单,让“平等保护”从抽象原则变成具体动作。
二、公平竞争:准入放开之后,拼的是落地能力
公平竞争是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核心议题之一。法律要求各地在政府采购、招投标、要素获取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。上海在临港新片区、张江科学城等重点区域已有较多先行探索,但企业真正关心的是:准入放开之后,能不能拿到项目、能不能获得要素支持。具体操作上,民企需要做三件事:读懂规则,关注上海市及各区发布的采购目录、产业扶持指南,把政策语言翻译成企业行动;提升资质,在专精特新、高新技术企业等认定上提前布局,资质是参与公平竞争的“入场券”;主动对接,通过园区、商会、行业协会等渠道反映诉求,让政策制定者听到企业真实声音。公平竞争不是等来的,是企业用能力和准备争取来的。
三、融资支持:打通从政策到账款的最后一公里
融资难、融资贵是民营企业长期面临的痛点。民营经济促进法在融资支持方面作出规定,要求金融机构平等对待民营企业,不得设置不合理的授信条件。上海在普惠金融、供应链金融、应收账款融资等方面已有较多工具。具体操作上,企业应重点关注:应收账款融资,利用政府采购合同、大企业供应链订单等形成的确权应收账款,盘活现金流;信用积累,规范财务制度、按时纳税、保持良好信用记录,让银行“敢贷愿贷”;政策工具,关注上海市担保基金、贴息政策等,降低融资成本。融资支持的关键不在政策有多少,而在企业能不能用得上、用得好。
结语:红利属于有准备的企业
上海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,既需要政策持续供给,也需要企业主动承接。《民营经济促进法》施行后,法治保障、公平竞争、融资支持三条路径已经清晰,但每一条路径都需要企业付出具体的努力。政策红利不会平均分配,它更青睐那些读懂规则、规范经营、提前布局的企业。对上海民企而言,当下最重要的不是等待更多政策,而是把已有政策用足、用好,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竞争力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