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言:从立法到实效,关键在“最后一公里”
2025年5月20日,《民营经济促进法》正式施行,标志着我国民营经济治理进入法治化新阶段。一年来,从中央到地方陆续出台配套措施,但政策红利能否真正转化为企业动能,取决于执行细节与市场主体的实际感受。作为长期观察民营经济的研究员,我走访了多家制造业、科技型民企,发现融资成本、行政负担与法治预期仍是企业最关切的三个痛点。
一、融资纾困:从“增量”到“提质”
法律明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授信审批、利率定价、尽职免责等方面对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一视同仁。一年来,我们看到部分银行已将民企贷款不良容忍度上调至3个百分点,并推出“首贷户”专项支持计划。例如,据公开报道,浙江某地方法人银行通过“科创积分”模型,向轻资产的中小科技企业发放信用贷款,累计金额超80亿元,加权平均利率较此前下降0.6个百分点。
但融资难的结构性问题依然存在。部分中小银行反映,尽职免责条款在实际执行中仍存模糊地带,导致基层信贷员“怕担责”而惜贷。建议监管部门进一步细化免责认定标准,并建立跨行共享的“白名单”企业库,让优质民企融资更顺畅。
二、减负降本:行政检查规范化带来直观效益
《民营经济促进法》要求行政机关不得对民营企业实施选择性、歧视性检查,并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项检查合并进行。据公开报道,2025年下半年,全国涉企行政检查次数同比下降约15%,其中长三角地区降幅更为明显。据企业访谈,某江苏机械制造企业负责人表示,以前每月平均迎接2-3次不同部门检查,现在合并后减少到每季度一次,仅接待成本每年就节省近20万元。
此外,税费减免政策持续发力。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提高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保持100%等举措,直接改善了企业现金流。以一家年营收5000万元的软件企业为例,2025年其研发加计扣除减免税额较上年增加37万元,这笔资金被用于新产品的迭代。
三、法治保障:公平竞争与权益保护成定心丸
法律明确禁止对民营企业实施差别化待遇,并强化了对企业家财产权、人身权的保护。一年来,多地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超1.2万件,废止了一批含地方保护、指定交易内容的旧规。同时,涉及民企的行政案件败诉率有所上升(从2020年的约8%升至2025年的14%),显示司法对行政行为的审查力度加强,企业家“告官”的信心增强。
不过,部分领域仍存“玻璃门”。例如,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,民企参与招投标时仍会遇到隐性资质门槛。建议相关部门建立公平竞争审查的第三方评估机制,并定期公开发布典型案例,以案释法。
结语:政策落地需要政企双向奔赴
《民营经济促进法》施行一周年,成效初显,但政策传导存在时滞与差异。对企业而言,要主动研究并用足政策,同时加强合规建设;对地方政府而言,需将政策执行纳入绩效考核,并建立企业反馈直达通道。唯有如此,法治红利才能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竞争力,民营经济才能真正行稳致远。
